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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電梯應急救援預案(三)
預防預警
3.1電梯運行中意外事件或事故信息報告與管理:
3.1.1電梯發生意外時,有關人員可參照下列方式傳遞、報告救援信息。
3.1.2受困人員:在自身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可采取下列順序方法對外傳遞相關信息發布:
a. 利用電梯轎廂內的緊急報警裝置,將受困信息發布給電梯使用單位或電梯所在的大樓管理機構或電梯維護保養單位。
b. 利用自己的電話,撥打電梯轎廂內公布的救援電話,將救援信息發布給電梯使用單位或電梯所在的大樓管理機構或電梯維護保養單位。
c. 通過直接喊話的方式,將救援信息發布給電梯外面的人員。
d. 利用自己的電話,直接撥打“110”或“119”,將救援信息發布給公安、消防部門。
e. 只有在無法使用上述方式實現救援信息發布時,可以通過敲打電梯的方式,發布救援信息。
f. 不應拔門,等待救援。
3.1.3公眾:在收到或發現救援信息后,應立即將救援信息傳遞給大樓管理機構或電梯維保單位或直接向“110” 、“119”報警;
3.1.4電梯使用單位:在接到救援信息后,應將受困人員的下列信息記錄,并立即將救援信息報告給本單位應急救援指揮部,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具體情況,可參照下列程序傳遞救援信息:
a. 向電梯維保單位發布應急救援信息。
b. 如果需要采取醫療措施,可撥打電話“120”,聯系醫療救助。
c. 發生火災、建筑物受損,可以撥打電話“119”,聯系消防部門救助。
d. 發生重大事故,應向當地政府、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或區域應急指揮部報告。
e. 需要記錄的報警信息一般包括:
l 報警人員的姓名、聯系方式。
l 受困人員所在具體位置:地址、層站、電梯編號。
l 受困人員的身體狀況,是否需要醫療救助。
l 報警時間。
3.1.5電梯維護保養單位:
a. 接警人應記錄報警信息,并向本單位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
b. 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救援信息,啟動相應的應急救援預案。
c. 向應急救援小組下達救援信息和啟動的應急救援預案。
d. 向電梯使用單位通報救援信息。
e. 依具現場情況,可聯系“110”、“120”、“119”或友鄰單位(電梯生產廠家、電梯安裝維修單位等)協助救援。
f. 發生重大事故,應向當地政府、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或區域應急指揮部報告。
g. 負責救援記錄的存檔。
h. 發布本單位內應急救援預案結束信息。
3.1.6應急救援組:
a. 在可能的情況下,盡快與受困人員取得聯系。
b. 隨時將救援過程的信息向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
c. 記錄救援的過程,將應急救援記錄上報本單位存檔,應急救援記錄參見附錄16。
3.1.7區域應急救援指揮部:
a. 發布或下達區域性應急救援信息。
b. 啟動區域性應急救援預案。
c. 啟動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d. 通報區域性或重大應急救援事件。
e. 負責重大或區域性事件的信息管理。
f. 發布本區域應急救援預案結束信息。
3.1.8在應急救援過程中,電梯管理部門應與各應急救援單位保持經常性聯系,隨時掌握應急救援的進展情況,在可能的情況下,應與求救人員保持經常性聯系,隨時了解救援活動的進展情況;
3.2電梯事故預防預警系統:
3.2.1各級區域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本區域內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發布、監督和管理工作。
3.2.2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指揮部、各區縣、特種設備主管部門、各單位應急救援指揮部應依據各自職責分工,并按照突發公共事件發生、發展的等級、趨勢和危害程度,及時向當地政府、上級應急救援指揮部提出相應的預警建議。
3.2.3各單位應成立本單位應急指揮部、應急救援小組。
3.2.4建立預警逐級報告制度。
3.2.5各級應急救援指揮部應編制和公告
a. 應急組織內部的通訊聯絡方式,例如:電話號碼、聯系地址、電臺。
b. 上級應急指揮部的聯系電話、聯系地址、電臺。
c. 特種設備主管部門的聯系電話、聯系地址、電臺。
d. 相關單位及應急指揮部(例如:電梯使用單位、友鄰的應急救援單位、醫療救助單位、公安及消防單位)的聯系電話。
e. 區域性應急救援指揮部、專項應急指揮部、各區縣電梯主管部門,應編制下一級各應急救援單位(指揮部)的聯系方式和電話。
3.2.6預警信息的發布:
a. 各單位、各區域應急救援指揮部只能發布本單位、本區域內的預警信息。
b. 各單位、各區域應急救援指揮部只能啟動本單位、本區域內的應急預防措施或應急救援預案;
3.2.7對于已經完成預報、可能造成電梯困人的一些公告,例如:地震、暴風雪、臺風、洪水、火災、停電、施工項目等,應提前采取預防措施,在確認安全的情況下,適時的停止電梯運行,避免發生電梯困人事件;
3.2.8對于存在安全故障的電梯,應及時停止運行,由電梯專業維修人員進行維修,排除故障后再投入運行;
3.2.9對于電梯存在的安全隱患或缺陷,特種設備主管部門、作業人員、使用單位應將有關信息向電梯生產廠或電梯安裝維修單位通報,督促有關單位盡快完善;



